人生教練 智傑
總是三分鐘熱度?也許你的方式出錯了 ⟪華杉讀書筆記⟫重點解析(四)
2024 Nov 12 覺察與啟發 讀書心得
(這篇文章承續之前系列,藍色字體為原作者的話)
◼︎選擇工作的方向,究竟要做自己喜歡的工作,還是做自己擅長的工作?
清末名臣曾國藩說:「做任何學問,關鍵在於下日日不斷之功,滴水穿石。讀書也是一樣,不要今天有時間多讀,明天沒時間不讀,一定要每天讀。」
“做任何學問”,指的不一定是讀書。對某些領域有興趣,進而想要深入研究,比如塔羅牌、寫書法、學英文等等...
其實,這也是許多人碰到的情形,有時間多做一點,甚至把明天的進度也弄了,這樣明天就可以休息;今天比較忙,就把功課放到明天做。
有的人需要出差幾天,心想著回家再做。
這些方式都不好,沒辦法讓自己保持在狀態內。華杉說,就是要每天都做,一天都不能斷,出門總得住旅館,把你的功課帶著,晚上在旅館做。
一天也不能斷,這樣才能「不疾而速」。這是曾國藩的話,用現在的話來比喻,就是“慢慢來,比較快”。
這短短的四個字,對於研究學習,起到了畫龍點睛之妙!
書裡舉了《基業長青》和《從A到A+》的作者吉姆·柯林斯(Jim Collins),曾提出過的一個“20英里法則”。
什麼是20英里法則?在美國西部大開發的時候,從東海岸到西海岸有兩種走法:第一種走法是天氣好,我就多走一點,刮風下雨就找個地方躲起來不走。
第二種走法是,不管風和日麗還是刮風下雨,反正我每天要求不多,每天把20英里完成。
第一種走法可能永遠到不了,走一半可能就放棄了,另一種每天走20英里則能夠最快到達目的地。
華杉舉了一個例子:我在五台山聽到一個住持師父說,你要拜佛很簡單,就是每天早上起來時,每天晚上睡之前,念兩分鐘阿彌陀佛,念一分鐘就念一分鐘,若不能念一分鐘,念十遍也行,但是一定要日日不斷。
曾國藩也講過這個道理,他每天至少讀三十頁,今天忙讀不了三十頁,讀十頁也行,只要是日日不斷,就進步得很快。
◼︎沒花什麼時間,就是每天早起而已
華杉真的將這個「日日不斷,滴水穿石」的道理,在讀書和寫作上做到了知行合一。他從2014年開始,每天早起在家裡寫作,出門就在酒店寫,出國也寫。
有一次做個小手術住院,就在病房裡寫。每年因尾牙晚上喝酒,喝斷片之類而意外中斷的不會超過5天。
目前他完成了多少寫作呢?先是寫《華杉講透〈孫子兵法〉》,花了183天,然後寫《華杉講透〈論語〉》,412天;《華杉講透〈孟子〉》,248天;《華杉講透〈大學〉〈中庸〉》,這本第一遍寫得不滿意,寫了兩遍,180天;《華杉講透〈王陽明傳習錄〉》,189天。
這期間,還寫了《超級符號就是超級創意》和《華與華方法》兩本專業書。
現在華杉正在翻譯《資治通鑑》,從2018年1月30日開始,預計2500天完成。這些書會在華杉的子公司負責出版。
一般在出版業,編輯總是要找作者催稿。但是華杉寫得太快了,編輯遇到他都躲著走,因為華杉的書稿在編輯那兒堆成了“堰塞湖”,他們編輯的速度遠遠跟不上他寫作的速度。
華杉用這句話作為這段的總結:“而我呢,根本沒花什麼時間,就是每天早起而已。”
這句輕描淡寫的話,透露出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:無論自己有沒有意識、有沒有感覺,時間每分每秒都在行進。
我們可以很有意識的使用目標,讓自己感覺過的很充實;也可以在排定的行程中,不知不覺的完成任務。
讓自己感覺很好,進而完成一項需要時間累積,才能做成的事,便會散發一種讓自己和別人,都覺得“哇!真是不簡單的事啊”的感覺。
這也是大部分的人和書,在反覆強調與說明的價值觀:”找到熱情,你就會有一番不同的成就“。
代表人物包括:賈伯斯、巴菲特
而另一種方式,在排定的行程中完成任務,同樣也完成了,需要時間累積才能做成的事,自己不一定會覺得有多麼了不起,可別人也會覺得“你真不簡單”。
代表人物:稻盛和夫
同樣都能做出一番成就,自己”感覺“好不好,似乎就不是必要因素了。
◼︎為什麼想要“日日不斷”,總是會斷?
用另一個方式來說,「下日日不斷之功」這句話,不就是不少人想做的事,甚至還要花錢去參加活動,想做的“日更”嗎?
很多人要“日更”,初期都雄心萬丈,做了幾天之後,就因為各種忙,就擱下了,這是為什麼呢?
因為,大多數人都是憑“感覺”在日更發文。
今天感覺好,開玩笑,老娘何止日更?還多送你個好幾更!
隔天沒feel,不知道要寫什麼,就先放著,好不容易到了晚上,勉強擠出一篇文章。
再隔天,還要“更”?算了吧,幹嘛自己沒事找事做?
於是,當初的雄心壯志就放一邊了。
直到下次,又被人撩起想日更的美好情懷。
美國的恐怖小說大師史蒂芬金 (Stephen King)曾說,「我不相信偶發事件或神秘靈感,”別等繆斯女神出現”,“你的任務是確保繆斯女神知道,你每天從九點到中午,或從七點到三點人在哪裡。她要是知道你在哪裡,我保證她一定會出現。”(摘自《一流的人如何保持顛峰》)
史蒂芬金的做法是,每天都會固定一段時間,無論有沒有靈感,不管寫了什麼,一定要寫下3000字。
這就是破除用“感覺”做日更的方式。
◼︎書要讀兩遍
德國心理學家艾賓浩斯研究人的記憶規律,提出了一個關於時間間隔和記憶量的「艾賓浩斯遺忘曲線」:假設剛記完的時候,記憶量是100%,20分鐘後,就已經只剩下58.2%;1小時後,剩下44.2%;8~9小時後,剩下35.8%;1天後,剩下33.7%;2天後,剩下27.8%;6天後,剩下25.4%。
不過,這個理論的假設,用100%當作記憶最完整的狀態,但實際上,我們剛讀完一本書的時候,記憶量哪有100%呢?
所以華杉認為,讀書有兩個原則,一是你一定真讀書,把它讀完;二是重要的書要反覆讀,每隔幾年重讀一遍。
我們很多人都是讀很多書,買更多書,但是買的書大部分沒讀過,有的可能一本都沒讀完,至少是大部分沒讀完。
這又是一個讀書之病,有時候我們會在社群媒體上看到有人曬書,一堆20本,這個星期讀這些,過了一個星期又讀那些,讀完了嗎?
天知道讀完了沒有。把讀書變成了作秀。所以一本未完不動下一本,這點非常重要,你就保證每本都讀完。
華杉會將每本都讀完,但是,有的大部頭書要一年半載才能讀得完,大半年每天都對著同一本書就有點枯燥了。
我一般會兩三本書同時讀,就像上學的時候,一天有不同的課程,語文、數學、英語換著來。一般是一本歷史、一本哲學、一本財經類,三本書同時推進。
讀累了,或者不想讀書的時候,就讀小說當休息。連小說都不想讀的時候,就讀詩,成本最低。
華杉又說,書讀一遍,等於沒讀,為什麼呢?其實也跟上學一樣,課本你只瀏覽過一遍,考試能考過嗎?
還有一個重要的原理:人讀書,只能讀懂他本來就懂的東西。
書是一面鏡子,我們用它來照我們自己的經驗而已。如果自己不懂的東西,書上寫得再明白,你也看不懂。
就像一個小孩子,他能背誦《孫子兵法》,可他又知道他背誦的是什麼嗎?讀書對我們的作用,有三點:
1.幫助我們整理自己已有的知識
2.在那些我們將懂未懂的地方拉我們一把
3.這是一個往大腦裡錄入數據的過程,數據多了,才能運算,觸類旁通,融會貫通。
華杉給了個結論:重要的書,必須每隔幾年重讀一遍。書還是那書,但是你變了,讀到的東西就完全不同。
◼︎讀書百遍,其義自見
古時候書籍沒那麼多,讀個一百遍是可以且有必要的;換到現在,書籍那麼多,一本書看一百遍是不可能的了,但多讀幾遍,效果還是會有的。
正比如,這篇文章中寫到的“20英里法則”,我大概在10年前就讀到這個故事了。這幾年當講師後,也常常會拿來到案例說明。
直到我寫這篇文章時,才驚訝的發覺,道理我雖然聽過,卻一直沒有“懂”。透過我寫作的過程,突然意識到,很多時候我還是第一種做法,“天氣好,我就多走一點,刮風下雨就找個地方躲起來不走”。
想達到「不疾而速」的境界,第二種做法才是王道。
下篇文章重點:
如何做好時間管理